20岁的打工仔詹双建遭遇6劫匪跟踪并抢劫,为避免侵害跳入湖中后溺亡,昨日获悉,江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5受审劫匪的“詹的死亡与我们无关”的辩解,对5人判处重刑,詹父向6劫匪索赔20万元获支持。
去年11月25日晚7时许,20岁的江夏打工青年詹双建带着鲍某等4人从银行取款出来后行至纸坊大药房时,突然一辆面的停在面前,车上6个青年伢手持弹簧刀把他们拖上车,对他们进行殴打,并将车开到大桥湖堤上。 詹双建为免遭殴打跳进湖中后大喊救命,6青年听到呼救没有理会,将车开到关山桥灰砂制品厂附近一水塘边,把剩余的3人拖下车,劫走现金500余元后驾车逃走。案发后,戈操、向某、何甲、何乙、李某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另一人在逃。
江夏检察院指控5人抢劫500元并致使詹双建跳湖后溺水窒息死亡犯抢劫罪。詹双建的父亲詹天恩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戈操等5人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
江夏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詹父附带民事诉讼的主张,以抢劫罪判处戈操和何甲有期徒刑8年,其余3犯分获6年6个月和7年7个月的有期徒刑,5人共同赔偿詹父18.7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作者:万勤、博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