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 增加保险和生活补助
新疆新闻网11月6日电 新疆从今年起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帮助新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
新疆近日转发了国家出台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所在地用人单位和政府财政共同承担。
《通知》指出,对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有关部门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强调,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公益性的、规模适度的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帮助见习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冯瑾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