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6日电(记者耿学鹏杨一苗)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司法》编辑部近日在古城西安联合召开“疑难案件审判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众多来自西安法院系统的法官和全国专家教授针对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当前8大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做出专题研讨,形成128条初步“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有望成为日后法官审理案件的参照规范。
专家介绍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一些新的社会矛盾逐渐暴露,诉至法院的纠纷越来越复杂。物业纠纷案、医患纠纷案、关联主体诉讼、新型疑难案件受理、国有金融债权打包转让纠纷等8类案件处理难度大、周期长,如果不及时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障碍。
针对这些案件,法官和专家经过详细深入研究和探讨,形成128条“指导意见”。其中,有关医患纠纷和物业纠纷的处理意见与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针对近期日益增多的物业纠纷,专家建议在案由、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物业服务费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如规定“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停止供应水、电、气、热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侵权责任。”专家认为,业主委员会有权在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下对公共利益事宜提起民事诉讼。在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财物保管情况下,只要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内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置应有设备,业主财物丢失或受到损毁时可要求物业承担相应赔偿。
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专家建议在受案范围及案由确定、举证责任、医疗鉴定等7个方面明确各方权责,如规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保存或控制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合理质疑时,由保存或控制病历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医疗机构病历记载不全从而无法确认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失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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