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离家出走的小芬得到好心人的帮助,但她却没有知恩图报,在被好心人拒绝再给她财物帮助后,小芬将好心人的1900多元现金“顺走”。
记者上午获悉,小芬已经因涉嫌盗窃罪被东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20岁出头的小芬沉迷于上网。 2006年9月的一天,小芬离家出走,在网吧和街上消磨了几天时间后,小芬已经身无分文,但又不想回家。
“您能行行好,给我点钱吗?”陈先生走到家门口时,听到了小芬的哀求声。
小芬向陈先生编造了父母离婚,自己现在无家可归的悲惨经历。陈先生出于同情,出钱让小芬吃了顿饱饭,而后带小芬到家中让她使用卫生间洗漱,还让她在家中留宿一晚。转天,陈先生给了小芬20多元钱,让她回家。
20多元在网吧很快就被花完了,小芬便又多次去找陈先生,每次都能混顿饱饭并从陈先生那里要得二三十元钱。但时间久了,陈先生便拒绝再给她财物的帮助。
2006年10月2日,小芬又来到陈先生的家门口,她从窗户偷偷潜入陈先生家,并将陈先生的公文包“顺出”。事后经查,公文包中有1900余元现金。
陈先生报警后,向警方说明,怀疑曾接受自己救助的小芬是盗窃的嫌疑人。
随后,对小芬有所了解的陈先生带警察一起来到了小芬经常光顾的网吧,而这时,小芬正在里面用从陈先生处拿到的钱上网。随即,小芬被抓获。
东城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小芬予以批准逮捕。
(文中嫌疑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