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赵文明11月1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近期将重点对民警违法违规买卖使用汽车问题集中进行整治。
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湖南省公安厅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纪律要求:一是公安民警一律不得买卖、使用盗抢、走私机动车辆;二是公安民警一律不得利用职权,为发动机和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凿改或来历凭证有伪造嫌疑的机动车过户、上牌提供便利;三是公安民警一律不得参与机动车销售活动和中介服务;四是公安机关和民警一律不得挪用、买卖办案扣押车辆;五是公安民警及直系亲属一律不得驾驶套牌、假牌、无牌无证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