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城市执行民用天然气同城同质同价
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市临时售价仅限一年,期满后要居民参与听证确定价格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已经出台,这意味着广东LNG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的门站价和用户销售价制定有了原则和办法,根据该原则,同一个城市不同管网的天然气用户,执行同样的价格。 据悉,目前,广东省物价局正在据此制定门站价,而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个市根据门站价制定的临时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不超过一年。
不同管网同城同价
据了解,作价办法的基本思路是遵循LNG国际贸易惯例及通行的“照付不议”要求,建立既反映国内外市场天然气价格变化,又考虑广东省市场供求、经营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的LNG销售价格形成机制。在制定价格上,广东大鹏公司门站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制定,实行电厂发电用户和城市燃气用户分类定价以及同类用户同价,具体标准按电厂发电用户略低于城市燃气用户安排。据悉,大鹏公司一期工程进口LNG门站销售价格由落地价(进口成本)、站线项目输配费用、应缴税金和合理利润构成,而合理利润暂按全投资内部收益率10%核定,以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而大鹏公司门站后的销售价格由所在地的市物价局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批。城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以综合平均气价为基准分类制定,同一燃气经营主体、同类用户实行同网同价;不同燃气经营主体的居民生活用户原则上实行同城同质同价。这意味着,即使广州的居民,现不在广州市煤气公司的管网,只要将来用的还是来自大鹏公司的天然气,只要质量一样,价格原则上也一样。
四个市临时价仅管一年
据了解,尽管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广东多个城市的天然气的入户价格还没有制定出来,但是,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在利用进口LNG初期,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个市物价局应提出大鹏公司门站后各环节的临时销售价格方案,报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临时销售价格的执行期限不超过一年。之后,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物价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LNG与其他燃气的成本费用情况及比价关系,兼顾用户承受能力,按优质优价、同质同价、同网同价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合理制定或调整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价格优惠或价格补贴工作。LNG投产后对现有燃气设施进行置换的费用,主要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和非居民用户负担。确需居民用户适当负担的,具体标准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提出方案,报市物价局会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各地要根据LNG、液化石油气、油制气等气源的特点,以及管道燃气用户对气价相对稳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在政府宏观适度调控下、适应各种燃气价格的供求变化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持气价相对稳定。
这意味着,在临时价格执行一年之后,天然气价格就要求居民参与听证,再最后确定价格。
气价不会大涨大跌
据悉,2003年中澳签订的大鹏湾液化天然气项目到岸价折合人民币仅为1.6元/立方米。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公布的天然气作价办法,LNG落地价根据天然气销售合同(GSC)的约定核算并按同一标准计入用户,具体落地价由供需双方在上下8%的浮动范围内按商务合同的要求确定。因日本进口原油复合指数、年度运输预算、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等因素变化,具体落地价超过基准落地价上下8%的幅度时,大鹏公司可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调整基准落地价。
最近,有消息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巨头向发改委递交了申请,建议液化天然气涨价,对于天然气入户价格还没有出台的广东,一些居民担心天然气会趁机涨价。昨日,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的天然气价格不会按此次三大巨头要求提价而提价。他解释说,来自大鹏公司的天然气是与澳大利亚的西北大陆架签订了25年供应合同,气源稳定,而且当时签订的几乎是固定价,约定在日本进口原油复合指数突破25美元时才升价,而25美元几乎是天花板价,不太可能变动。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