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毅辉)在昨日的论坛上,福建省商标协会会长黄耀梅就两岸的商标品牌保护谈了几点看法,黄耀梅指出,两岸的商标法律制度对驰(著)名商标都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护,但彼此间的著名商标并未交换,抢注商标事件时有发生。 “惠泉”、“七匹狼”、“德尔惠”和“求质”等在台湾都曾被抢注。
现状:两岸商标互抢注
黄耀梅介绍,祖国大陆的驰(著)名商标“五粮液”、“两面针”、“娃哈哈”、“椰树”、“联想”等都在台湾被抢注。福建省的“七匹狼”和“德尔惠”经商标异议程序已成功要回了在台的商标使用权,而“求质”等商标则还在商标评定程序,谁拥有最终的商标权还是个未知数。这种抢注商标至少带来两种恶果:一是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产品不能以原有商标进入抢注地市场,如果要进入,只能另换商标,对企业无形资产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二是抢注者可以合法地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注的知名商标进入市场,挤压被抢注商标企业市场开拓空间。
在谈到著名商标遭遇“傍名牌”问题,黄耀梅表示,由于祖国大陆、香港、台湾各自对企业名称管理的法则不同,祖国大陆现行企业名称分级登记管理制度与商标集中注册制度之间的矛盾,易出现一些经营者将高知名度商标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突出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也就是“傍名牌”现象。这将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导致误认误购,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调查显示,在大陆有11家企业将福建省驰名商标“九牧王”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在香港有11家企业将“九牧王”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七匹狼”、“万利达”等驰名商标也饱受这种不法行为之苦。有的台湾著名商标在大陆也被注册为企业名称,进而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建议:成立品牌合作机构
黄耀梅还谈到,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329起,比上年同期增长27.3%,其中就有涉及假冒台湾或台资著名商标的案件,如“旺旺”、“宏基ACER”、“海霸王”等。而大陆名牌企业在台湾被假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那么,如何保护两岸的商标品牌?黄耀梅提出,建议成立两岸商标品牌合作机构,就商标事务及如何构建稳定的两岸商标保护合作机制,及时沟通有关商标的政策法规,协调重大商标品牌的保护、指导商标社团组织和企业加强合作事宜;建立两岸商标品牌的相关网站,最大限度地减少两岸因信息不畅而带来的驰(著)名商标抢注等问题的发生;定期举办两岸商标品牌合作论坛和互访等交流活动,增进对相互法律制度的了解,探讨两岸著名商标的相关问题;引导商标中介组织为两岸企业的商标品牌服务,帮助企业维权打假,对剽窃、恶意抢注驰(著)名商标的现象进行跟踪,对商标公告进行监测,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帮助权益人及时向相关商标注册机关提出商标异议;适时开展商标品牌保护的联合行动,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