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毅辉)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前往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考察,并与台湾果农、台湾产地水果经销商进行座谈,就工商部门在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等方面向台湾果农、台湾产地水果经销商征询了意见。
在座谈会上,有台湾产地水果经销商谈到目前存在的困难。例如,金门农产品运销商董事长张泳程就表示,目前台湾产地水果主要存在运输时间过长,中转环节过多的问题。一批台湾产地水果运到祖国大陆约需48小时,再经过检验检疫才能在祖国大陆上市,而台湾产地水果大都是亚热带水果,比较难长时间保鲜。经过长时间的运输过程,很多台湾产地水果的保鲜度就比较差。其他经销商也反映,台湾产地水果如果在台湾销售,一般可以等到水果八成熟才采摘;如果要运到祖国大陆销售,为了能保证运到祖国大陆还有一定的保鲜期,则要提早采摘,一般在水果六成熟就采摘,因此口感就不如在台湾市场的好。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视维护台商在大陆的商标权益,努力为台商在大陆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提醒台湾产地水果经销商,在祖国大陆经营首先要规范竞争行为,再者要尽快为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才能得到商标品牌的保护。
链接
福建省工商局局长詹毅介绍,最近,福建省各设区市工商局以水果市场、大型超市、高档花果礼品店和港口码头为重点对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彻底清查。
截至11月3日,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假冒台湾水果已初见成效。漳州市工商局就查处了假冒台湾特小凤西瓜、台湾珍珠芭乐、台湾圣女果等水果共约1260公斤;泉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假冒台湾木瓜、台湾千里山蜜橙、台湾芭乐、香蕉、香蜜杨桃等水果共约300多公斤;福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假冒台湾小木瓜111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