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要费”案侦办全记录
2006年6月12日,“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向国民党籍“立委”邱毅爆料,她有价值3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台北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吴淑珍核销“公务机要费”(简称“机要费”)。
6月28日,台“监察院审计部”派人赴陈水扁办公室查账,事后将疑涉不法的相关资料函送台“高检署查黑中心”调查。
6月29日,“查黑中心”根据先前接获的检举内容完成分案,由检察官陈瑞仁调查“机要费”流向。
7月10日,检调单位人员约谈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就“机要费”案说明。
8月9日,“查黑中心”约谈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她坦承曾向李慧芬索讨君悦饭店发票,但不知为何发票流入陈水扁办公室;李碧君遭检调单位限制出境并列为被告。
8月14日,李慧芬自澳大利亚返台前往“查黑中心”作证,协助台湾检方比对相关单据,并证称李碧君向她要发票,都说是要交给吴淑珍。但李碧君在当月16日与李慧芬对质时,否认她曾亲手将发票交给吴淑珍。
8月24日,“查黑中心”传唤12名有消费发票进入陈水扁办公室账册的证人,追查为何发票会流入陈水扁办公室,部分证人称不知道自己消费的发票被扁办公室拿去使用,怀疑是由商店直接提供给陈水扁办公室。
9月1日,“查黑中心”再度大规模约谈21名证人,查出陈水扁办公室自2004年至今,以价值1020万元的SOGO礼券作为“机要费”报账之用。
9月7日,陈水扁办公室及台“高检署”证实,检方已于8月7日及20日分别讯问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检方在讯问时提示两人可请律师,但两人拒绝,两人也允诺,愿配合检方必要时接受第二次讯问。
10月4日,“查黑中心”证实,在9月15日当天以证人身份问讯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
10月12日,“查黑中心”表示,正清查“机要费”是否用于对美国游说工作。
10月23日,台当局“法务部”批准“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暂调台北地检署办事,为侦结全案负责。
11月3日,“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出纳陈镇慧等4人被提起公诉,陈水扁办公室前机要室主任曾天赐及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两人予以缓起诉处分;陈水扁则是涉及贪污与伪造文书罪嫌。因陈水扁任职内有“刑事豁免权”,台检方将待其卸任后再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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