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7日消息:高校2007年保送生政策陆续出台。对于保送生的条件,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六类考生将具有保送资格。
第一类:省级优秀学生。
第二类: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5项比赛的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请资格。
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资格。
第三类: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生也有资格向高校申请保送。
第四类:具有保送资格的是外国语中学学生,全国有16所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推荐保送外语人才,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北外、北语、外交学院、二外、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第五类: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
第六类:公安英烈子女,入学后,英烈子女将享受学费全免待遇,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到英烈所在地公安机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