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审缅甸毒枭段生华
首席记者 段曌红
昨天下午,被我国公安部通缉多年的缅甸毒枭段生华,终于站在了昆明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接受公审,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与他同台受审的还有他的两名同伙——甘树剑、杨有雄。
段生华上榜“毒枭黑名单”
对于3人的身份,昆明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写道:段生华,现年32岁,小学文化,缅甸东枝省班弄市人,今年1月26日被云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甘树剑,现年41岁,初中文化,广西人,今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杨有雄,3人中年龄最小的,现年仅25岁,潞西市农民。但庭审中,段生华声称他持有缅甸、泰国两国的国籍,甘树剑也表示虽然他有中国广西身份证,但从未在国内呆过,他持有泰国国籍。可对于二人的说法,检察官表示查无实据,泰国方面并不承认他们的身份。
据了解,段生华家族在缅甸做毒品生意已有多年,家庭中包括段生华在内,有多人上了我国公安部通缉的“黑名单”,但这次昆明市检察院指控段生华3人的犯罪事实只有一桩,然而正是这桩毒品生意让段生华落入了我国警方的法网。
中外毒贩联手跨国贩毒
检察官作为证据出示的云南公安边防总队侦破记录中详细的讲述了段生华落网的经过。
“缅甸南登一个姓刘的毒贩,将走私大批毒品到广州!”2005年11月5日晚上,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接到线报,总队连夜制订侦破方案,并调集精兵强将组成“11·05”特大毒品案专案组。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特大跨国贩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刘某也只是一个马仔,真正的货主叫“阿华”,“阿华”的真名叫段生华,又名阿华、阿憨,是云南省公安厅公开通缉的境外大毒枭,在我国曾有“不良记录”。2005年段生华与毒贩甘树剑做毒品生意,在收到甘树剑的89万元毒资后,2005年7月段生华组织了30千克冰毒到广州,准备交给甘树剑,然而这批毒品被警方查获。
为了信守承诺,2005年12月中下旬,段生华又组织了这次运毒方案。检察机关指控“段生华、甘树剑商定从缅甸走私50万粒毒品甲基苯丙胺到中国贩卖,由段生华在缅甸负责供货、找人运送毒品到广州,并派杨有雄前往广州协助接收毒品、收取毒资,甘树剑则在广州负责寻找买主、接收毒品、支付毒资”。
毒贩步入警方“口袋战术”
去年12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这批毒品从缅甸南登运入中国境内,毒贩们万万没想到他们的运货人早已被我国警方锁定,一个张开的“口袋”正等着他们,在侦查人员的“护送”下,这批毒品按期运往广州。
“今年1月14日下午5点左右,甘树剑、杨有雄随送货人到广州禄安路冠庭园冠昌1梯403房查验了50万粒毒品,看了样品后,甘树剑要求将毒品从纸箱放入被子里藏匿,之后甘树剑将样品送给了买主广州人‘阿华’(另处)验收,并先后将‘阿华’95万元运费转交给送货人”,检察机关指控:第二天下午7点左右,甘树剑、杨有雄在广州中国大酒店从送货人手中拿到存放毒品的该403房钥匙,准备前去提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缴获藏匿在403房内净重达45千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专案组顺藤摸瓜,当天晚上8点,侦查人员在中央海航酒店酒店大堂,抓获了毒品买主“阿华”派来的接货人,根据接货人身上的一份消费单,侦查人员在广州一房间内查获了大量的毒品加工用具,还从其中一台电子称上查获残留毒品,一个毒品加工厂被捣毁。
毒枭段生华落网
甘树剑等人落网后,全盘供述了犯罪事实,交待这批毒品境外毒枭段生华组织贩卖的,并表示愿意配合中国警方抓捕段生华。
为了抓获大毒枭段生华,今年1月22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在云南省公安厅、公安部边防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与缅甸开展国际执法合作,联手抓捕毒枭段生华。今年1月25日上午9点左右,在甘树剑、杨有雄的配合下,段生华在缅甸老街东城小学旁租住的房子内被抓获,当天下午6点,缅方在南伞口岸正式将毒枭段生华移交我国警方。
“段生华、甘树剑、杨有雄非法走私、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官说。
“我们只是中间人!”
昨天的庭审中,段生华、甘树剑、杨有雄纷纷急着与这批毒品撇开关系,矢口否认参与走私、贩毒,提出他们都只是介绍人,真正的买家和卖主另有他人。
“这批毒品不是我的,我只是介绍人,我的老板是我表哥段志然(音),这批毒品甘树剑要买、我表哥要卖,我只是个中间人,对这批毒品的情况我并不了解”,段生华说:他只是帮表哥打工开车,仅仅是介绍并未参与贩毒,“我愿意提供情报给中国政府,为中国的禁毒做出贡献,希望能为自己赎罪!”据检察官介绍:段生华的表哥段志然(音)也是我国公安部通缉的境外毒枭,段生华案发后,段志然逃离缅甸政府的控制范围,所以至今段志然没能落网。
“我没参与运输、走私、贩卖毒品,我仅是介绍人,什么都不知道,是广州人‘阿华’给钱,然而由我交给送货人”,对于检察官指证甘树剑在去年12月曾专门到缅甸商谈贩毒事宜,甘树剑说:2005年12月他到缅甸只是去玩,根本不是去商谈毒品的事,毒品的事他自始至终都不清楚,在广州被抓后才见到毒品。
与段生华曾有远亲关系的杨有雄也是一脸无辜:“检察机关指控的不是事实,我只是受段生华的指使,跟着甘树剑去收钱,这根本不知道是毒品。
与此同时,3人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了相同的辩护观点:3人的行为不构成走私毒品罪,仅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于犯罪未遂,3人都只是从犯,认罪态度好,且甘树剑和杨有雄有立功表现,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
因案情重大,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都市时报供稿)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