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台北陈瑞仁检察官就“公务机要费”的侦办结果公布之后,香港《文汇报》记者专访了台湾第一位敢传唤陈水扁到庭作证的检察官李子春。李子春认为,报告举证非常清晰,陈水扁翻案机会不大。他还介绍了陈瑞仁在查案期间如何与嫌疑犯斗智,从而避开各种政治干预。
李子春说,作为检察官,自己看这份报告,不仅看结果,还会看侦查过程。“可以肯定地讲”,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构受到有权力人士的很大压力”。正因为如此,陈瑞仁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采取了“不正常的模糊手法”,让被告、让涉嫌的人觉得其“好像是没罪”、“不一定会有罪”。这是因为陈瑞仁很了解涉案人的心理。
李子春说,从犯罪学的角度看,当涉案人“被认定是有罪”或“不一定是有罪”,所作出的应变是不一样的。一般人的心理是,如果其犯下杀人等弥天大罪,其肯定是会想逃离或躲起来。陈水扁也有可能跑到境外,但其手上握有很强大的“武器”,就是台湾的检察官系统,由于在制度结构上检察系统被安排在行政系统里面,很容易被政治力干预,把案件从陈瑞仁手上“转移”。但陈瑞仁的办案方法巧妙地避开了这种干预。
在侦案过程中,陈瑞仁有时说“10万元(新台币)也算犯罪吗?”有时又说“上一个厕所,有时也会对案情有新的灵感”。让人感觉其还未有掌握犯罪事证。而且在这个案子中有些线索是没有被处理的。他把“公务机要费”案,分为“机密”和“非机密”两部分。“机密”部分难度很高,他选择由“非机密”部分入手,这样做,令其可以持续调查案件。
李子春说,陈水扁如果打拖延战术,空间当然很大,他可以向法庭讲,“我派出情报员分驻世界各地,有的半年、有的8个月,或者5年才能回来作证”,但问题是法院会不会采行。行内将这种方式叫做“幽灵抗辩”,就好像说“你被外星人绑架,我们去哪找外星人来作证?”被告虽有权利来作这样的抗辩,但基本上专业法律人员是不相信的。除非把“外星人或幽灵”直接绑到法庭上来,而且这也有一定的时限。
李子春说,这份报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陈水扁贪污,与吴淑珍是共犯”。这份报告的举证非常清晰,没有任何模糊空间。陈水扁作出反击,甚至翻案的机会不大。(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