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了追求物质享受,一名上市公司的业务员两年来侵吞了单位30万公款。前天晚上,丹阳警方通过侦查将其抓获。
刘某是丹阳市一家上市公司的业务员。2004年6月,为了追求物质享受,他不顾个人经济承受能力,贷款买房、买车,过起了住高档住宅、出入有车的“有钱人”生活。 但一个月后,他就发现自己的经济收入根本无法承担还款重担,要向亲朋好友借款才能勉强维持。于是,刘某就开始动起了单位货款的念头。
从2004年8月份开始,刘某利用职务之便,不断从多家业务单位结算提取货款占为己有,公司追急了他就从其他业务单位提取货款补上所缺。两年多来,刘某侵占公款次数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公司货款的漏洞越来越大。近日,该公司在盘账中发现刘某有侵占公款的嫌疑,遂向警方报案。丹阳警方经过调查取证,速迅查实从2004年至2006年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多次从8家业务单位收取货款30余万元用于挥霍及还债。
目前,刘某已被丹阳警方依法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