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建农村警务室保平安
法制网北京11月6日讯记者孙春英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国农村地区共发生杀人案件8031起、伤害案件5.9万起,均高于城市;发生盗窃粮食、牲畜、生产资料等侵财案件88万起,占总数的31%。
“当前,全国农村地区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是,治安稳定的基础还不牢固。”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和农村的治安问题相互影响,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
据分析,当前农村治安问题呈现出以下特点:农民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犯罪案件日趋突出,特别是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高于城市;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多发;部分地区社会丑恶现象蔓延;制贩危险物品等治安问题严重;宗族势力、非法宗教活动突出。
刘金国指出,结合农村治安特点,要重点打击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集中整治农村矿山、集贸市场、风景旅游区、养殖场等最易发生问题的地区和部位,切实维护农村治安秩序。要坚决查处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问题,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同时,要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新办法,积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搞好农村社会治安。
据悉,目前,各地已建立农村警务室3万多个。刘金国表示,要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推动警力下沉,推进警务前移,按照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和警力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建立农村警务室,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