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残疾的孩子治病,7年来,鲍艳没过上一天舒心的日子,前不久,孩子病情恶化引发左眼失明,必须及时治疗。鲍家人为筹钱,从苏北赶到南京,向孩子的父亲讨要5年来的抚育费。 同居生下残疾私生子
1998年8月,23岁的苏强和20岁的鲍艳在南京一家宾馆打工时,互生爱慕之情,并同居了。 同年11月,鲍艳被医院诊断已怀孕。苏强后来不辞而别。经孕检,鲍艳怀上的是双胞胎。
1999年4月,鲍艳挺着个大肚子来到浦口找苏强。苏家称,他们曾给鲍艳数千元让其堕胎。鲍艳说胎儿大了,流产会影响母亲的生命。当年6月,鲍艳生产,一个儿子胎死腹中,另一个儿子顺利降生,取名小睿。小睿出生5个月,即被诊断患有先天性小脑偏瘫。 讨要抚育费对簿公堂
撇下残疾的孩子,苏强再一次不见踪影。鲍艳则在苏州打工,每月几百元的收入。鲍家经济并不宽裕,为给小睿治病,早已入不敷出。为了向孩子的父亲讨要抚育费,2001年,鲍艳起诉至浦口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苏强一再强调,小睿并非自己亲生!怀孕时,鲍艳没有受到正规医院的孕检,又不听劝阻,执意生下孩子,所以“孩子的残疾应由母亲负责”。
亲子鉴定是辨别这一是非的最好途径,而苏强未拿出鉴定费用,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苏强作为父亲应尽抚养义务,判决苏强于2001年10月1日起,每月给付鲍小睿抚育费150元。 躲5年抚育费分文不给
官司打完了,苏强又跑得无影无踪,判决没法兑现。2002年,鲍艳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走访苏强的家人和邻居,没有音讯,在银行、房产等部门查询,也没有收获。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一般,始终没有结果。
今年8月,7岁的小睿病情恶化,已引发其左眼失明,如不及时治疗,恐怕右眼也保不住了。10月下旬,鲍艳同自己的孩子、母亲一起来到南京,请求法院继续查找苏强的下落。 医保账户查到“老赖”
执行人员多方努力,可老办法总是行不通。就在大家感觉执行进入僵局时,有人提议到医保中心去查查。当查到医保中心有苏强的交易情况时,所有人精神为之一振!通过医保中心的账户,执行人员获悉,苏强正在一家超市工作。
顺着这条线索,执行人员找到了苏强本人,但是他的态度很强硬:绝对不支付抚育费。10月27日,执行局决定,对苏强处以司法拘留15天。3天后,他的父亲就送来了5年来的9000多元抚育费,苏强被提前解除拘留。
昨天,鲍艳从浦口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了这9000多元钱,感激得直说“谢谢”。(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知秋记者束宇摄影报道
老赖不还钱还放狠话
要让孩子到法院吃饭
晨报讯(通讯员静然 记者朱晓燕)开有两家专卖店的田女士因欠王某5万货款而被告上法院。昨天,白下区法院法官在申请人王某的协助下,联系到了田女士。田女士竟在财产申报表一栏只写下一辆自行车。
法官严肃地警告田女士:“你不如实申报财产,将要承担法律后果。”谁知田女士拿出撒手锏:“我有三个小孩,如果你们拘留我,我就让小孩到法院来吃饭。”接着,田女士渐渐抽搐……不一会,田女士丈夫赶到法院,解释是因为王某曾打伤过田女士,留下了后遗症。但王某极力否认。
田女士丈夫对法官说,他愿意归还货款,但只能以货抵债。前天,他也表示愿意每月归还5000元,王某没有同意。“难道你们只有一辆自行车,没有比自行车更值钱的财产了?”法官质问,田女士丈夫嘟囔着:“彩电是有的,家里还有一台电脑,没有金银首饰,没有信用卡、没有存款,现金也没有,在外也没有债权。”见田女士夫妇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法官只好立即前往银行等地查询他们的财产。经查,搜查出人民币40000余元及存折6本,存折中有35000元。
最后,考虑到田女士目前的身体状况,合议庭研究决定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田女士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先采取罚款的措施,罚款金额1000元。同时,王某拿到了5万元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