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实现各项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增强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保障
本报讯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年初以来,我省在配合国务院试点办搞好总结评估的同时,围绕做好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将做实个人账户比例提高到7%,截至目前全省已做实资金49.8亿元。通过做实个人账户,促进了“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制模式的根本转变,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长效机制,规避了老龄化高峰期政府的支付风险。以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统筹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经办机构“六个统一”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实现。
强化扩面和基金征缴,进一步增强各项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抓好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并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及扩面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2.2万人;当期实际征缴养老保险费9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亿元。医疗保险以落实《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推动大行业为工作主导的职工家属参保工作为重点,参保人数达66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6.9万人,基金收入49.1亿元。失业保险在183万人并轨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参保人数大幅下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大规模增加的问题,参保人数达到458.2万人。工伤保险以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险企业及农民工为扩面重点,参保人数达287万人。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其失地不失保障。2000年以来,我省征地现象加快进行,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大庆、黑河、绥芬河等地,共涉及20多万人,九成以上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我省对多数农民采取了农转非的办法,就地安置招工,并被纳入到城镇保障范围;仍保留农业户籍的,由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
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调整工作。对全省企业240万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退休时限不同分别调整了养老金,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调整后人均增长155元/月,低于300元/月的于今年7月底前执行300元/月的标准。目前,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已陆续发放到位。(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