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6日讯 日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八家医疗机构与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成为济南市首批农民工住院定点医院。首批八家定点医院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为方便农民工参保就医,济南市医保办制定了简便灵活的农民工住院就医流程,并在费用结算方面作出了多项优惠规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20元标准向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只执行一次起付标准(200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