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1月7日北京讯(记者任征兵)今天上午,《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若干政策》正式向社会发布。今后本市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市政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成立专门成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以推进《若干政策》的落实。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上午10时举行的“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本网对此次新闻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
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六百亿
北京有人才、科教、文化、信息、市场等独特优势,据了解,2005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603.5亿元,占全市GDP的8.8%,营业总收入达到2602亿元,上缴税金116.5亿元,北京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总资产达到4537亿元。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志介绍说,《若干政策》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若干政策》把文化创意产业11个门类60多个行业划分成允许、限制和禁止三种投资准入程度。如书报刊批发、零售和连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院和院线建设、演出场所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22个行业允许外资、非公有资本有条件进入,划入允许类投资产业。
同时强调,对一切文化创意产业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不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创意人员,不论什么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本政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若干政策》提出建立北京版权国际交易中心和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促进出版物版权、影视版权、音乐、美术版权等各类版权的交易,促进适应数字内容产业的新兴交易方式的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版权交易中心。
为从源头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提出制定建立知识产权评价机制、鼓励知识产权确权、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版权交易等优惠政策,同时,对文化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和申请专利的费用,市政府给以资助。
设立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据介绍,市政府将设立两个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第一个专项资金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
第二个专项资金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5亿元,分三年投入,支持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
同时,完善担保和投资退出两个机制。
盘活存量房地资源
《若干政策》提出政府将引导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本市将编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认定一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并规定,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四合院区域、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凡符合国家规定、属于本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的,经认定,原产权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保持不变,政府可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积极引进和激励高端人才
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聘用海内外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可参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予以奖励。这些人才中的京外人才,可优先办理调京或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另外,市政府还设立文化创意奖,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将成立专门机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推进《若干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制度及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
另据了解,市委宣传部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编制《“十一五”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动漫和网络游戏业等8个行业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即将出台,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也即将建立。链接:“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直播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