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马新)一加油站记账员利用工作便利,擅自以虚构加油数量不记账的方式套取现金,交男友炒股并用于消费。日前,这对恋人均因犯有挪用资金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5岁的殷某自2000年起在某加油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