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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表示,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他们无权处罚 长春市交警支队表示,暂无处理依据
神奇“电子狗”,距摄录600米可发出温馨提示。哪些路段装了电子监控系统你都能轻松收到信号,再也不会因为违章被罚了。近日,这种名为“电子狗”的汽车用品开始悄悄在长春有车一族中流行,并且在汽车美容店都可买到。这种产品究竟是方便了所有驾车者还是方便了部分“超哥”,引起了不小争议。长春交警方面表示,对这种行为,暂时还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体验前方有摄录“电子狗”就“报警”
“请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单行道请不要逆向行驶,前方限速70公里,请按规定车速行驶……”近日,记者同一位朋友乘车外出时,听到他的车内不断发出各种提示语音。“这是‘电子狗’,专门防止超速和摄录的。”见记者一脸迷惑,朋友解释道。
记者看到,他车内的“点烟器”上安装了一个鼠标大小的黑色物品,那些声音就是它发出的。“这个‘电子狗’能监视各个路口,只要有电子摄录它都会发出提醒,我用它快一个月了,效果还不错。”记者也发现,每当这只“电子狗”发出“请按交通指示行驶”提示后,下一个路口准会有摄像“探头”。
“只要‘电子狗’发出提示,我就减速慢行;如果没提示,晚上车少的时候闯红灯都无所谓。”朋友“得意”地说。朋友还向记者透露,他是经别人推荐才安装的,这种“电子狗”在长春很多汽车美容店都能买到。调查汽车美容店里热销“电子狗”
这种“电子狗”果真如朋友所说的那样可以随便销售吗?为了解此情况,记者对民康路附近几家汽车美容店进行了调查。
“请问,这里卖‘电子狗’吗?”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民康路上一家名为美达名车的汽车美容店。“有有有,请到二楼。”售货员热情地招呼着,并向记者推荐了该店出售的3种不同品牌、型号的“电子狗”。记者发现,这3种“电子狗”被摆放在店内非常明显的位置,其售价根据功能不同也从500元到2300元不等。售价500元的“电子狗”外观就是一只车载玩具狗的模样,在狗的尾部有一个信号接收器;售价2300元的则是一款名为“金火眼DR-999”的超速警示器。“这种500元的只能监测固定的摄像头,2300元的则可以监视高速公路上的测速仪以及流动的测速车等。”售货员说。
随后,记者又在紧邻的一家汽车美容店内看到,这里同样有多款“电子狗”出售。该店老板还“好心”地提示记者:“几百块钱的‘电子狗’灵敏度很差,而且很多根本就不带信号监测功能,只是内部安装了一个程序,在固定的路段报警而已,只有千元以上的才靠得住。”该老板向记者推荐了售价1500元的一款“金火眼”,并承诺可以让售货员跟随记者驾车亲自体验一番。争议支持一方大多数人是司机
针对这种“电子狗”,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支持一方大多是司机,持反对意见的,大多认为这种“电子狗”其实就是变相与电子警察对抗,必须进行处理。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表示,他虽然没有使用过“电子狗”,但觉得这种产品应该有它的市场,毕竟被摄录一次就要交200元,还要被罚2分,如果出租车司机不小心被摄录了一次,一天的活儿就白干了。刘师傅还认为,司机行车习惯是需要规范,“电子狗”的出现正是规范的一个方面,它能引起司机的注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些持否定态度的人则认为,虽然听到提示音后车慢下来了,但谁能保证一过限速路段,司机就不超速;在没有听到提示的十字路口,一些司机不闯红灯呢?如果这样,“飞车党”还是得不到控制,道路安全也就无从保障了。还有的人认为,“电子狗”无外乎是提醒司机当违背交通规则时及时纠正,这是一种被动的依赖行为,长期下去容易使司机养成一种行车陋习。交警无相关法律依据无法干涉
对于安装“电子狗”的行为,长春市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现在对于使用汽车电子产品的行为,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因此交通部门无权干涉。
对出售“电子狗”行为,省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有生产许可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无权进行处罚。(记者齐永男)他山之石广东上海明令禁用“电子狗”
据了解,目前在市面上流通的“电子狗”,几乎都是进口或沿海及台湾地区的产品,广东、上海等地已开始对这种电子产品进行明令禁止。
在国外,澳大利亚警方则规定,任何人如果使用探测仪或是无线电话跟踪和探测警方用作超速驾驶监视的无线电高频信号,将受到罚款处理,设备也将被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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