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反映:我住在大兴区芦城乡,农村户口,我的孩子是双胞胎,今年12岁,一直没有办成独生子女证,也未领取过任何补贴,我觉得双胞胎也是一胎,我想问问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回复一:
根据2003年8月21日市计生委发布的《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的证明)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回复二:
大兴区计生委宣传站宁站长说,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看,她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费,但是双胞胎也是俩孩子,不能办独生子女证。他说,芦城乡已经与黄村镇合并,建议王女士直接到黄村镇计生办询问,条件符合的话可提交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申请。
回复三:
大兴区计生委法制科崔科长称,据他对黄村镇的了解,王女士被遗漏的可能性不大,原因还有待调查,但是由于时间太长,王女士以往未领取的独生子女费无法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