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房开商代租商铺的合同到期后,几十名业主面临商铺“闲置”或租金下降的问题。有关人士指出,市民投资商铺要理性,在“高额回报”的背后,利益与风险是并存的。
62名业主投资商铺
11月2日,记者在花溪区见到20多名投资商铺的业主代表。 业主朱女士称,当初房开公司承诺:投资该公司商铺后,房开商将为业主统一代租。在高额回报的刺激下,包括朱女士在内的62名业主相继购买了位于花溪区的一处临街铺面。业主与房开商签订的代租协议,有效期从2003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止。
根据合约,在委托租赁期限内,商铺的年租金为业主购买铺位成交总价的8%。合约到期后,租金由业主和租用门面的商家重新协商,房开公司将不再统一代租。
代租到期“回报缩水”
租用门面的商家向记者提供了他们与代租商铺的房开商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从2003年11月15日到2006年11月14日。这名商家表示,关于续租的租金问题,应该等到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再与业主协商。
该商家与房开商签订的合约上显示,该门面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50元。而该房开商有关负责人则称,他们为业主们统一代租,非但没有一分钱的收益,还因此亏损了不少。“业主们用来抵房款的租金,平均达到每月每平方米80元。如今合约已经到期,房开商实在无法再继续亏损代租下去了。”
谨慎投资保持理性
房地产业有关专家指出,房开商代租商铺还是一个新鲜事物,近几年才在筑城兴起,所以还有很多商铺仍在代租合同内,因此不少问题还未显现出来。但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经常发布商铺投资风险警示,投资者在投资商铺前不应只看到眼前利益,应理性分析合同,并作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实际回报核算,规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