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商报记者孙黎明金蓉)昨日,市发改委、市经委联合出台《重庆市天然气化工发展指导意见》。规定:今后外环高速内,一律不得新建化工项目。
市经委官员称,“十一五”期间,主城的化工企业将基本完成迁移,按规定,今后外环高速公路之内不再新建化工企业。
来源: 2006-11-07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