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
一位知情人士称,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已进驻广东,调查组领导表示,不解决、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一边是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一边是爆出腐败串案的现实。深圳中院的“沦陷”无疑带给了世人深刻的反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卢海君和记者谈道,法院在个别地区常常成为腐败重灾区,一些“三盲”(法盲、文盲、流氓)法官最终倒台不足为怪,但就当有法律素质、有改革精神、有办案能力的法官也沦落,令人忧虑。他告诉记者,反观一些法治发达的国家,我们差距还很大,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统计,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也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司法腐败是制度问题,我们现在必须要下大决心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