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设研究生院的高校至少招三名
晨报讯(记者代小琳)港澳台学生报考内地研究生即将开始报名。教育部要求,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要招收3名至5名港澳台公费研究生。
教育部昨天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要求,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招收公费港澳台研究生不少于3至5名,其他招生单位酌情参照执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自费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严格执行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2007年,中央特设立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这一国家奖学金政策较之以往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
昨天,教育部开通了《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将在网上进行公布。11月16日至18日该网将举办“2007年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网上咨询活动”。届时,各有关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在线解答港澳台考生的有关招生咨询。2007年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初试时间为2007年4月21日、22日。新闻链接香港引进83名内地人才
据新华社香港11月7日电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7日宣布,特区“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首次甄选,共有83名申请者获分配名额,预计他们最快于今年年内到香港定居。“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是香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包括内地居民在内的优秀人才来香港定居。申请者可选择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来竞争配额,获批准的申请人可偕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来香港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