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恒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10月2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山匆匆赶往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参加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下称“可再生能源委员会”)召集的“中国风电价格政策研讨会”。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一个早已设好的“局”,不为常人了解的风电价格竟让他成为“众矢之的”。
就在他进入会场之前,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还在大声地对与会者说:“各位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史立山反映。不过,不好听的话,可以等他走了之后再说。”
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进入会场时,工作人员发给的两页纸的资料中,其中一页的标题是《中国风力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有待完善》。
竞价上网遭质疑
14时15分,李俊峰宣布会议正式开始:“今天研讨的主题很简单,就是风电价格政策问题。”
坐在李俊峰旁边的世界风能理事会主席、欧洲风能协会主席阿瑟劳斯·泽尔沃斯(Arthouros Zervos)第一个发言。
“中国的风电价格政策不利于风电产业的发展。”泽尔沃斯说,“当前(中国风电价格)政策导致的风电价格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对国内外的制造商非常不利,他们会因无法承受的价格压力对中国风电望而却步。”
泽尔沃斯的发言直指中国目前的风电价格政策不利于国外风电企业,使得会议充满了“火药味”。
记者注意到,此时不足50人的观众席上开始有人轻声附和,也有人在点头。与会的代表,不少是国外知名风电企业的驻华代表,也不乏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世明等中国企业界的大佬们。
可再生能源委员会是在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加速中国可再生能源商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下组建的。世界风能理事会则是全球风能行业的代言人,会员超过1500家,包括从事风电开发的跨国公司、组织及国家和区域机构。两者在业界均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要求风电上网电价按照招标方式形成。这导致同一地区风资源相近的不同项目,上网电价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李俊峰称,《办法》没有给风电开发商带来明确的投资信号,对外资和民营企业投资风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据可再生能源委员会的初步统计,《办法》试行以来,尚无一家外资和民营企业赢得国家组织的特许权招标项目,这使得部分外资和民营企业对中国的风电价格政策产生了疑虑。
会前,李俊峰和中国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等人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撰写了一份长达50页的《中国风力发电价格政策分析研究报告》(下称《报告》)。
作为国内风能领域的资深专家,施鹏飞对《第一财经日报》称:“这份报告想要传达的一个明确的信息就是:中国新生的风电市场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只有一种方法能使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为中国人民带来最大的利益,即以固定上网电价的方式,精心设计一套风电价格机制。”
特许权招标出了问题?
据了解,到2006年9月,我国先后组织了4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共涉及11个风电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至少在10万千瓦以上。
特许权项目规定:中标人风电机组采购的本地化率不得低于50%。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两段制电价政策:第一段电价执行期为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0000小时之前的时期,执行中标人在投标书中要求的电价;第二段电价执行期为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0000小时到特许期结束的时期,电价执行当时电力市场中的平均上网电价。特许期为特许权协议正式签署并生效后25年。
特许权项目招标还规定,项目特许权招标以上网电价为主要评标标准,同时考虑设备本地化率指标,承诺上网电价最低和设备本地化率最高的投标人通常为中标人。
据了解,从第二期招标开始,发改委将风电机组的本地化率提高到70%,并且规定,电价不再是对投标人排序的唯一依据,而是综合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上网电价和经济效益等。风电设备制造商也得到作为投标人单独投标的机会,条件是设备制造企业必须提出完整的实现风电设备制造国产化方案和实现这一方案的措施。
施鹏飞指出,由于规定承诺上网电价最低的投标商中标,导致在前两期特许权投标中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以不合理的低价格进行投标,以求中标。
为降低投标电价,这些企业采用的手段有:过高评估风能资源和上网电量,设定较高的第二段电价,低估设备价格、风电机组基础成本和消减运行维护费等。
过低的价格使得许多企业失去了参与的兴趣。“内蒙古的投标商出的价格是每千瓦时0.38元,全世界都找不到一家比他们更低的。”一位企业老总称,“这是一个让谁都赚不了钱的电价。”
代表欧盟在华1000余家企业利益的中国欧盟商会能源与市政基础产业政策工作组主席陈新华也表示:“目前的招标价格太低,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利润可言。”
力促风电产业国产化?
“为什么对欧洲先进成熟的风能电力发展经验视而不见?”阿瑟劳斯·泽尔沃斯颇有些怨气地说,“目前风电产业在欧洲国家发展得非常完美,中国可以从西班牙、德国拿到现成的经验。”
据了解,为鼓励风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市场发展,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机制,风电强制入网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作为其中最成功的机制之一被德国、西班牙等国采用。
截至2005年底,欧盟国家风电装机总量为3970万千瓦,实施风电强制入网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的欧洲国家就有12个,其风电装机容量占欧盟国家风电装机总量的90%左右。
施鹏飞认为,风电强制入网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可为风电提供固定的高于电力市场价格的补贴,为促进本地风电市场和制造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报告》称,英国实施的非化石燃料公约(NFFO)制度与中国实施的特许权招标制度相似,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近10年时间,英国共进行了5轮招标,招标了11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但仅有15.1万千瓦的项目最终建成发电,项目建成率仅为13%。
针对种种质疑和非议,史立山解释:“事实上,国家发改委的思路是很明确的。”发改委制定的特许权招标政策,主要是从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扶持风电设备国产化、规模化的角度考虑的,是希望风电产业能得到有序发展,因为中国在风电方面既缺技术、设备,也缺人才。
不过,他也表示,目前的风电价格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谈及一些企业超越能力压低风电价格时,史立山的态度有些强硬:“我发现不少企业在投标时都报出了很低的价格,但却抱怨说机制不合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态度很明确,谁有能力谁发展,如果谁嫌价格低那现在就不要去做。”
与企业界反映的情况有所不同,史立山称:“据我们了解,这几年全国风电产业发展的势头非常强劲,这让我们在惊奇的同时也有些担忧。”
史立山透露,仅内蒙古已经落实的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就达400万千瓦,按照正常的建设进度,不出3年,这些项目就能建成投产。全国到2010年新增风电500万千瓦的目标,仅内蒙古就基本完成了。
“这样超乎寻常的发展速度,可能会隐藏着我们目前所无法意识到的问题。”史立山担心,过快的风电发展速度,会对现有的电网造成冲击。
合理的定价机制
“既有风能资源,也有风电市场需求。可以说,中国风电产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了。”赵世明认为,我国的风电价格形成机制还落后于市场需求,风电电网的规划也严重滞后。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有合理的定价机制。
在施鹏飞看来,合理的定价机制应首先有利于风电产业发展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报告》认为,风电行业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是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电价的矛盾,而解决矛盾的途径或是降低成本,或是给予合理的、起码是覆盖成本的相对较高的电价。风电是一个新兴的成长中的产业,需要培育和支持。
施鹏飞称:“据估计,国内风电机组制造业在2010年之前尚不能形成市场主导能力。”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技术后的消化吸收工作,逐步缩小差距。而为了鼓励风电机组制造业的本地化和国产化,需要确定具有吸引力的风电价格。
据记者了解,目前风电业界普遍认为,在当地脱硫燃煤电厂标杆电价的基础上,增加补贴价格。由招标定价制度逐步转变为固定电价制度。
在《报告》中,施鹏飞他们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方案,对风电价格每千瓦时补贴0.25元。这样可使风电项目的实际电价达到每千瓦时0.5至0.6元,这一价格将有利于投资商成功收回成本。补贴电价也可因不同地区以及其资源丰富程度的差别而略微有所区别。可以考虑在2020年之前,风电上网电价不低于每千瓦时0.5元。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