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朱茂林)10月25日,对旌德县兴隆乡社区矫正对象吕某来说,是个非同寻常的日子:这一天,他成为全县第一名获得表扬奖励的社区矫正对象。
今年6月,吕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在兴隆乡接受社区矫正;与此同时,他的家庭婚姻出现了危机,情绪一度非常低迷。
吕某的经历,也激励了社区内其他矫正对象。他们纷纷表示,要以吕某为榜样,力争取得好的矫正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