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电(记者马北北)为了进一步加快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今天,《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发布。
《政策》规定,从2006年起,北京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设立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专项基金,支持聚集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设施工程。
《政策》强调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支持建立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基地,对文化创意产业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表彰和鼓励,对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的京外人才,可优先办理调京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创意人员,利用一切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研发和产品出口;扩大对文化创业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