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电(记者郭永刚)“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不是保险公司董事长一个人的事,如果出了问题,未尽到监督审查职责的董事会成员均应承担责任。”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说,如果保险公司的独立董事不能保持独立,也应该承担风险责任。
保监会今天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明确,保险机构必须自主投资,自担风险,保险公司董事会对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意见》还强调,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离任审计制度,实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严禁私设账外账,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现金方式接受或支付佣金。有关资金管理合法收取的费用,通过银行账户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