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江油市无医师执业证者“挂靠”有证者涉嫌非法行医的消息后,引起了央视和省卫生执法总队的关注。昨天,江油市卫生局副局长杨文表示,无《执业医师证》者坐诊,系非法行医行为。绵阳市卫生部门当天已派员到江油,督导当地个体医疗市场的整顿工作。
医疗事故谁负责?
合同未约定!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江油市中坝镇“段某某诊所”。段某某说,冯某(有执业资格)从来没在他的诊所坐过诊。除非在“挂名费”外,每月给他600元坐诊费。“我这个小摊摊,哪里养得起哟!”所以,平时就他一个人坐诊。段某某出具了他于1月20日与冯某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规定,聘用期间,“乙方(冯某)在诊所外所发生的一切民事、刑事、医疗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对于在诊所内发生的医疗事故由谁负责,却没有作约定。
谁为医疗事故买单?
都可能负责任!
昨天,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患者到这些诊所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究竟该找投资者负责还是找有执业资格的受聘者负责呢?对此,江油市卫生局副局长杨文称,应由投资者负责。因为其无执业资格,属非法行医。而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飞称,必须拥有持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办诊所,否则就是非法行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聘用者、受聘者、监管者都有可能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聘持证医师
“乡村医生”开诊所
为什么这么多没有医师资格的人得以开办诊所?杨文解释,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没有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必须经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医疗工作。但是,江油过去有很多“乡村医生”,他们大多没有职称,没有文凭,有些是跟师学徒,没有参加过考试,或参加考试却没有考上。这些人在基层从事医疗工作几十年,按现行法律又不允许他们独立开诊执业。因此“2004年,我们局里口头向绵阳市卫生局汇报后出了一个文件,允许这些‘乡村医生’聘请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作为业务负责人,而‘乡村医生’只作为投资者和管理者开展相关业务,并要求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必须坐诊,但投资者为节省费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搞‘歪’了。”
杨文强调,“乡村医生”聘请执业医师开诊所不叫“挂靠行医”,如果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坐诊,就是合法的。但个体诊所仅请具有资格的医师挂名,由不具备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处方,就是非法行为。王豹记者廖兴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