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冠文)昨日,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关于注销关闭煤矿证照的公告》,根据该《公告》要求,我省220处煤矿的相关证照将被注销。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市州人民政府对2006年220处煤矿分别依法作出了关闭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决定注销220处关闭煤矿已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据了解,在公告的220处煤矿中,长沙5处、株洲30处、湘潭1处、衡阳16处、邵阳23处、常德2处、张家界2处、益阳3处、娄底56处、郴州56处、永州5处、怀化18处、湘西自治州3处。
省政府还要求,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完成情况,要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关闭煤矿的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11月底前关闭到位。凡是到期未完成关闭任务的,市州长、县市区长必须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说明情况。国土、煤监、煤炭、工商等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及时做好关闭煤矿的各种证照注销工作。同时,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关闭的矿井名单,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并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