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利通讯员荔法宣)今年50出头的刘华,几个月前不幸失去了妻子朱英。在为朱英举办的丧礼上,没想到刘华和妻子的娘家人大打出手。丧礼办完后,刘华以妻妹朱红、妻弟朱明(以上均为化名)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朱家姐弟俩告上了荔湾区人民法院。 日前,该法院已驳回刘华要求朱红、朱明公开书面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的诉讼请求。
刘华诉称,今年2月,他在为妻子举办丧礼时,朱红、朱明当众对他进行辱骂,称他害死了朱英,并对他大打出手。由于当时是丧礼,众多亲友在场,朱红、朱明用这种恶劣的行为攻击他,无疑损害了他的名誉。他要求朱红、朱明向他公开书面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朱红、朱明共同辩称,当时他们只是说刘华把丧礼搞得太简单。丧礼完毕后,他们兄弟姐妹都抱头痛哭,而刘华父子连眼泪都没有。不知怎么回事,刘华的儿子突然过来打朱明,朱明说了句“打舅舅会被雷劈”,就上车走了。他们没有侵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华证据不够充分,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