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院新闻中心获悉,抚顺电视台及沈阳电视台将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告上法庭,向其索赔50万元,原因是认为被告发行的电视连续剧《决战关东》存在侵权行为。6日,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两原告诉称,十四集电视连续剧《关东魂》是抚顺电视台、沈阳电视台与通化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二原告与通化电视台所有。而被告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剧名《关东魂》更名为《决战关东》,从2005年2月份起在音像市场及网络上盗版发行VCD、DVD、HDVD光碟,严重歪曲了原剧题旨和立意。
据此,二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被告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辩称,他们出版发行的《关东魂》取得了相关权利的授权,并未侵犯原告著作权。被告与广州先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发行《关东魂》,取得了该版权权利人北京中电全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通化电视台的授权许可,并未侵权。同时,被告也未在网上盗版,也未发行DVD。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