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东方航空公司一名机长辞职引发公司索赔千万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此作出裁决,认定这名机长需赔偿航空公司约170万元人民币。
这名机长上世纪90年代初就读民航学院,毕业后进入东方航空公司当飞行员,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随着驾驶技术的不断提高,工作10年后他被任命为机长。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审理认为:这名机长曾接受公司大量的出资培训,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