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先行 记者 毛庆)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环保企业将被严格整改。近日,我市下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即日起的3年内,我市将重点整治化工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问题。
3年内使化工生产企业全面达标
此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通过3年的整治,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并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园区集中。 据悉,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一批化工企业将在此期间被勒令关停,如在居民集中区附近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群众长期信访、集访,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危险废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又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造成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等。通过3年整治,使我市化工生产企业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主城内40多家化工企业明年底基本迁出
对现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布局调整也是此次整治的目标。据悉,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将加快向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及其配套区集中,2007年底前,主城内40多家化工生产企业将全部搬迁至化工园区。其中,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的,必须按新建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办理所有审批手续。
化工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将提高
在对现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整治的同时,我市还将提高该行业准入门槛。除了淘汰类、限制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项目禁止投资外,属于限制类符合产业空间布局的现有企业也要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改造,已备案的项目,只有在通过环评、安评、征地、能耗评价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另外,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须由市经委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做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