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教育部获悉:为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研究生,国家首次设立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并将于明年起正式施行。
教育部近日发出《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07年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并在奖学金和招生信息服务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和举措。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