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保险工作座谈会昨日召开 到2010年,我省人均保额将达到4万元
东亚讯(记者 寇铁锋) 继“交强险”之后,我省以后很可能再实行一项强制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
这是从7日召开的全省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 我省保费收入增幅全国第5
据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局长刘德江介绍,2006年上半年,全省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0.76亿元,同比增长了29.44%,这一增幅在全国排名第5位。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了火灾公众责任险、煤矿雇主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起到了化解民事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到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将突破150亿元,人身保障度(全省人身保险投保额/全省人口数)将达到4万元/人,保险赔付在全社会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失中的比重也将显著提高。明年将开展“农民工保险”
通化市副市长郭润伟在座谈会上透露,明年该市将与某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农民工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同时,“养牛保险”、“人参和葡萄种植险”业务也将于明年在该市开展,同时,该市将在药品生产领域开展质量安全保险,以化解医药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风险。
据介绍,近两年来,该公司已赔偿农民损失3000多万元,该公司还将在我省开展农村家财、农机具、农村意外伤害、农村责任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建议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立法
省公安厅消防局副政委潘成山在会上表示,目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在我省开展,但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试点范围内单位的投保意识还不强。
为此,该局已经提请将“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实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一项重要措施纳入有关文件之中,同时建议长春市和延边州提请地方人大立法,对火灾公众责任实行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