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今天对广东5年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为广东各项指标得到显著改善。其中,广东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记者获悉,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44项可比量化指标中,广东省有38项提前达到2010年终期指标;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33项可比量化指标中,提前和可望达到2010年指标的占78.8%;在“两纲”非量化指标中,广东绝大多数指标进展状况良好。
自2001年起,广东省以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简称“两纲”)为抓手,颁布实施了《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现全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据了解,5年来,广东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成就显著,男女平等就业目标实现情况良好,到2005年底,广东省女性从业人员达2161.30万人,比规划目标高出3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有1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的女性由2000年的52.98%下降到2005年的45.80%。广东还吸收超过700万外省妇女就业,为全国的妇女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广东妇女参政比例和水平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及管理的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到2005年底,广东全省女干部人数占干部总数的40.51%。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是广东妇女发展规划设置的特色指标,全省1609个乡镇(街道)中女干部配备率为90.49%。
5年来,广东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广东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5年巩固率、初中毛入学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9.68%、100%、100%和93.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其中妇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11%。全省适龄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88.20%,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入学基本得到解决。广东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在校女学生比例均稳中有升,教育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此外,广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大幅下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幅度居全国前列。同时基本形成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小学校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截至去年,广东全省有儿童福利院和收养儿童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97所,设有省级和广州市、深圳市共三所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目前,广东妇女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险种的女性参保人数位居全国首位。 记者杨文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