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远竹通讯员曾德明)广东省将及时出台省级慈善事业促进法,力争在今年内21个地级以上市和全部县区成立慈善会机构。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完善相关法规,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办结会议上获悉的。 省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在提案《关于完善相关法规,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中建议,企业和个人不管捐赠多少,都应获得全额税前扣除的待遇。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等提案办理单位在会上透露,广东省将根据国家慈善事业促进法的出台情况,及时出台省级慈善事业促进法,为发展全省慈善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慈善类民间组织的管理,督促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
省民政厅已做了部署,力争在今年内21个地级以上市和全部县(市、区)成立慈善会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慈善事业组织网络。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成立慈善类民间组织。
省民政厅将协调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将优化税收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个人所得税抵扣税款的具体操作办法,制定便利的优惠政策办理程序,为个人捐赠、企业捐款享受优惠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督促慈善机构正确、规范使用捐赠收据,以确保慈善捐赠人能享受税收优惠。普及有关知识,使捐赠人了解税收优惠和办理程序,全面落实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为提高慈善机构公信力,防止慈善捐款被随意使用、捐款流向不公开透明等现象,有关部门将加强审计和监督,严禁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