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自贤
最近,湖北日报接到1999年并入恩施供电公司的原恩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在职职工投诉,反映所在单位没有继续执行市政府相关文件,该办的养老保险未办,2002年以来该正常调级的工资未调。
11月2日,记者前往恩施采访部分投诉人,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恩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原为恩施市水利电力局下设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1999年6月,在恩施市农电体制改革中,该单位24名职工成建制地并入恩施供电公司。恩施市政府下发31号文件确定,该单位人员保留事业单位身份不变,经费仍然由供电公司承担。在并入过程中,有7名职工由恩施供电公司出钱在市机关事业保障局办妥了退休手续,不在恩施供电公司领退休金,随后按政策享受正常的调级待遇。剩下的17名职工中,如今又有7人办理了内退手续,但他们都是按2002年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在恩施供电公司拿钱。自从2002年以来,国家对工资正常调动了两次,西部津贴也调动了一次,但所在单位直到现在也没有按政策提高他们的工资。更为重要的是,眼下他们一些人快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一事还没有着落,所在单位领导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恩施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州人大代表苏德安及其他原恩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在职职工反映,恩施供电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州电力总公司,是由原州电网管理局演变过来的,绝大部分人员也属于行政事业编制,该享受的工资调级、该落实的养老保险都按政策执行了。而他们的身份和州电力总公司绝大部分人员完全相同,应比照总公司人员落实这些待遇,何况市政府下发了31号文件,对他们的身份有明确的规定。其次,他们中一部分人已经在电力系统工作了几十年,恩施的电力基础工程都是在他们手上完成的;他们单位并入恩施供电公司时,有1个多亿的资产也相应划入,恩施供电公司有能力按政策落实他们的待遇问题。
据了解,在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并入后,恩施供电公司事实上也在执行市政府的文件规定,落实这些职工的事业单位身份待遇。只是到2002年州政府准备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时,这一问题才被搁置下来。恩施供电公司党委曾作专题研究,确定要落实他们的待遇问题,但迟迟不见诸行动。
恩施供电公司是州电力总公司的子公司,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但州电力总公司对子公司有人事管理权,有责任对这些职工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交恩施供电公司落实。11月3日,记者到这两个单位了解情况,遗憾的是均以“领导不在,相关办事人员不便”为由,谢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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