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撰稿 赵青
跨国婚姻,在现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是很简单的事情,更不要说一体化程度非常之高的欧盟。但简化跨国离婚程序,在欧洲却出现波折。
据《欧洲之声》报道,欧盟委员会于今年7月提出关于“简化外籍欧洲公民的离婚手续”的提案,在英国及爱尔兰受阻。 该提案允许跨国结婚的“欧洲公民”在申请离婚时,自由地选择夫妻双方所属任何一个国家的离婚法来进行办理。但英国和爱尔兰却反对该提案。
英国政府发言人表示,英国反对简化离婚手续政策,是因为英国有着特殊的法律体系。外国人在英国离婚,程序异常繁琐,等待时间相当长。
而且,英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双方谁先向法庭提出诉讼,就依据他(她)所属国家的法律来判决。结果形成离婚双方“争先恐后”提出诉讼的现象。这被一些专业团体称作是“很大的弊端”。
爱尔兰反对新提案,是因为想维持对离婚手续一贯的“严肃作风”。爱乐兰一向以离婚条件的“苛刻”著称,想要离婚的夫妇分居必须超过4年,而且必须保证双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持和生活条件。而其他欧盟国家,则规定夫妻分居半年以上就可离婚。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