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获悉,就在佛山试行“发票有奖活动”接近一周年的日子里,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容桂税务分局迎来了首位特等奖兑奖者。
据悉,该份刮出5万元特等奖的《广东省佛山市商品销售刮奖发票》是手写百元版,9月28日由上海嘉定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领购,开具的销售金额为91.5元。 中奖者莫先生于10月25日领取了奖金,并依法缴纳了20%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市国税局自2005年11月11日起在全市商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推行使用刮奖发票,截至2006年10月31日,已兑出刮奖发票奖项1854个,其中特等奖1名(50000元/个),一等奖57名(1000元/个),二等奖88名(500元/个),三等奖99名(200元/个),四等奖114名(100元/个),五等奖841名(50元/个),六等奖654名(30元/个),另兑出抽奖奖项19个,奖金46000元,共兑奖金达289.870万元。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发票有奖活动的推行有效地调动了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并促进了协税护税的社会监督机制的逐步形成。”(记者吴程涛通讯员刘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