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海东 通讯员 范辉杰王作璋摄影报道)11月5日,曾在烟台港内大肆盗窃动力电缆、小麦等港口物资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今年2月至5月,烟台港公安局连续接到报案:烟台港二期、三期货场连续发生盗窃动力电缆、电瓶、水箱、小麦等物资案件30余起。 该局刑侦支队立即组织专案组对此案进行攻坚突破,一方面组织民警加强巡逻,另一方面加强了对港口周边地区的废旧物资行业的排查,搜集破案线索。
5月2日24时许,在烟台港63泊附近工地,巡逻民警发现有人正在盗割动力电缆。未等民警靠近,受惊的犯罪嫌疑人竟然驾驶红色微型面包车冲过民警的堵截,逃之夭夭。以红色微型面包车为中心,专案组民警展开了调查。经查,该车几移其主,但均没办过户手续。5月6日晚,民警查清该车目前的主人是宋某,但5月2日被其一网友租借去了。5月11日晚24时,民警在烟台时代广场附近将租车的犯罪嫌疑人常某抓获。常某交待了当晚租车窜至烟台港货场盗割动力电缆的犯罪事实,并交待所盗电缆卖给了专门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赵某。民警迅速行动,将赵某抓获,并缴获了部分赃物。
专案组民警以赵某为突破口,查清了案情:2004年以来,常某某组织常某、栾某等人多次驾车在烟台港货场盗窃港内物资,并将所盗物品当废品低价卖给赵某。常某某、常某、栾某均20左右岁,系栖霞市臧家庄镇人。
掌握基本案情后,民警立即展开了抓捕行动。常某某是该案主犯,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常年在外打工。根据其嗜好上网这一特点,8月1日晚21时,民警通过网络确定常某某正在辽宁大连某网吧上网。在大连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在网吧将常某某抓获。9月8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栾某在栖霞落网。
经审讯查实,2004年12月至2006年5月2日期间,该犯罪团伙先后作案49次,涉案金额近10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被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