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外地农民完某强奸女邻居未得逞,竟将其杀害。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完某租住在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某村,以捡拾废品为生。今年2月13日22时许,租住在其隔壁的卫某到其屋内借开水,并向其借手机听歌。
完某以向卫某要手机的名义进入卫屋内,并欲强奸卫某。因卫某极力反抗,其未得逞。之后他继续索要手机,卫某不给,他遂用双手猛掐卫颈部,致卫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完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系累犯,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