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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稽[2006]187号
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广西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建设厅:
为加强对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等的督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通知》(国办发[2006]12号)精神,建设部决定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职责
城市规划督察员受建设部委派,负责对试点城市的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二、城市规划督察员的工作内容
试点期间,城市规划督察员重点督察:城市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四线”和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划定和执行情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群众举报和投诉城乡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城市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式
城市规划督察员按照“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的原则,通过列席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政府及其部门会议,查阅与督察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现场踏勘了解实际情况,约谈知情人、当事人等方式,及时了解规划编制、调整、审批及实施等情况。
对督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及时向部稽查办提交督察报告,经建设部审核发出督察意见书。试点城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督察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应限期向城市规划督察员和建设部反馈整改结果。对不按督察意见书改正或整改不力的,建设部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城市规划督察员的管理
试点期间,城市规划督察员由建设部聘任,城市规划督察员具体派出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部稽查办负责。城市规划督察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经费由建设部统一安排,试点城市应在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方便,并指定专人负责城市规划督察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五、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的具体安排
试点期间,城市规划督察员以组为单位开展督察工作,每个小组负责监督两个城市,驻在其中一个试点城市,定期、不定期巡察另一个试点城市。经研究,初步选定南京、杭州、西安、郑州、昆明、桂林6个城市为建设部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城市。其中:南京、杭州为一组,常驻南京;郑州、西安为一组,常驻郑州;昆明、桂林为一组,常驻昆明。
建设部城市规划督察员将于8月中下旬陆续进驻试点城市。请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对相应事项作出具体安排,并协调试点城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附件:第一批聘任城市规划督察员分组及成员名单
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一批聘任城市规划督察员分组及成员名单
一、南京、杭州组,常驻南京
组长:谢志平 安徽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建设厅原厅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成员:韩汉民 建设部稽查特派员、中建五局原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王怡芳 马鞍山市规划局原局长、注册规划师
二、西安、郑州组,常驻郑州
组长:刘运琦 河北省规划协会会长、建设厅原助理巡视员、注册规划师
成员:王德胜 太原市规划局原局长、注册规划师
郑均均 芜湖市规划院原院长、注册规划师
三、昆明、桂林组,常驻昆明
组长:陈材倜 重庆市规划协会会长、规划局原副局长、注册规划师
成员:王宪宗 都匀市原副市长、注册规划师
韩治平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原管委会主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8月22日,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暨“2006中国市长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城市规模要合理控制;城市风貌要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城市功能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
贪大到宜居 城市规划为谁变? 大拆建是自毁
长期以来,GDP一直是衡量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随着环境资源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许多研究机构与学者开始用“城市生活质量”等多维度指标来考量城市建设与发展,“宜居”等新概念的提出颠覆了人们对城市发展的传统认识,是对城市发展思路的一种纠偏。城市为谁而变?如何改变?
针对当前一些地区城市规划编制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负责人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专家们予以了严厉批评。这些问题包括:一些城市通过修编规划盲目扩大城市规模;一些规划设计单位存在着注重自身经济利益,历史责任考虑不够,编制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方法不适应等问题。
中国城市规划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日益引起中国政府及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中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1日表示,对当前城市规划中存在的违反国情、盲目攀比等突出问题,将坚决制止,决不“任其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发布了“以科学规划,促和谐发展”的《中国城市规划广州宣言》,向人们宣示了中国城市规划基本立场和价值观,呼吁一切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政府管理人员、理论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携起手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家园而共同奋斗。 (责任编辑:梅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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