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光辉 江敏) 前日及昨日两天,省政府在中山市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暨农村消防工作会议,据悉,从今年10月份至明年4月份全省要开展大规模的整治火灾隐患工作。
据了解,目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已部署开展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决定从今年10月份至明年4月份,对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存在的火灾隐患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普查整治。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情况,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情况。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实施挂牌督办。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