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风评议规定严格———
政风如“掉队”领导要“检讨”
洪锋
本报讯 “被评为前三名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彰;被评为后三名的单位,在当年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被评为良好以上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说明原因。 ”记者11月7日从巢湖市有关部门获悉,这是该市日前启动的2006年政风评议工作作出的严格规定。
据了解,今年参加评议的巢湖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省属驻巢单位共50家,评议的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系统管理和指导、综合服务5项内容,整个评议工作将在12月10日前结束。
在今年评议组测评环节中,该市还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中请16位政风评议员组成4个评议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组织评议。(刘尧 本报记者 金学永)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