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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字标牌立街头不少司机“看不见”
司机“车让人”意识淡薄
一块白色的牌子,一个红色的“停”字,“让行人先行”的注解———今年夏天以来,市交警支队在全市无灯路口或路段的斑马线附近,安装了千余块停车让行标牌,可众多司机对此却视而不见。11月8日,记者跟随沈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机动车不主动避让过街行人的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斑马线上停车司机满嘴歪理
9时许,沈洲路与杏林街、大西路三路交会处红灯亮起。这时,路口东侧大约30米处的一段斑马线处,一辆车牌号辽 A V177 当看到人行横道线上有行人通行的时候,有的司机主动让行,有的司机却对行人视而不见,还是照旧快速通过。11月8日,记者随交警和平一大队的交警来到市府大路沈阳网通门前路段,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是否主动避让行人进行执法检查,10多名司机因违章被处罚,而多名主动避让的司机赢得了路人赞许的微笑。
当日9时许,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市府大路沈阳网通门前路段的一处斑马线前,看到许多司机在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将车停在斑马线前的停止线内示意行人先过,而快速通过的行人中有的报以微笑。几分钟后,一辆车号为辽ADB92X的小汽车,对行人毫不避让,直接通过斑马线,现场的交警当即责令其停车接受处罚,司机叶某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随后,驾驶辽A HS45 X的司机张某等10多位司机因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司机叶某面对记者的采访,不愿多说,只说知道错了,下次一定改正。记者采访了在斑马线前主动避让行人,车号为辽 AEA882的出租车司机,这位司机说,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司机就应该在斑马线前停车避让,这也是对行人路权的充分尊重,行人和司机只有互相尊重理解,道路才能安全畅通,社会才更和谐。市民张先生说,目前,司机遇到行人走斑马线时,主动避让的并不太多,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司机主动自觉遵章守法。
和平交警一大队韩副大队长在接受采访时说,自今年7月起,在市府大路等街路上,大队交警对机动车违法不避让行人整治工作进行了试点,加强对机动车司机教育的同时,加大了处罚力度,至今已经处罚交通违法司机千余人,取得明显的实效,在此路段上,有警时间段内70%%司机能够守法避让,无警时间段内,40%%司机能够自觉避让。本报记者高志广
编者按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司机“车让人”意识淡薄,在斑马线前和醒目的“停”字标志牌下不避让行人———这,不仅构成交通隐患,更给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出行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将文明出行活动一抓到底,抓出更大的成效,我市将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避让行人的教育和整治活动,将其作为文明出行活动的延伸。这次活动将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方式,让“车让人”成为开车人的行为习惯,促进交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本报将跟踪报道,对违章者进行曝光,对遵章守法者进行褒扬。
“停”字标牌立街头不少司机“看不见”
司机“车让人”意识淡薄
一块白色的牌子,一个红色的“停”字,“让行人先行”的注解———今年夏天以来,市交警支队在全市无灯路口或路段的斑马线附近,安装了千余块停车让行标牌,可众多司机对此却视而不见。11月8日,记者跟随沈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机动车不主动避让过街行人的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斑马线上停车司机满嘴歪理
9时许,沈洲路与杏林街、大西路三路交会处红灯亮起。这时,路口东侧大约30米处的一段斑马线处,一辆车牌号辽AV1776的白色桑塔纳轿车不当不正地停在斑马线上。
很快,这辆违法轿车被执勤民警张宏伟拦住:“先生,你好!你将机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未等民警把话说完,车内司机开始变得激动起来:“什么?我违法了?这简直是陷阱!明明是前车突然停了下来,我能不停吗?再说了,我不停斑马线上停哪?”“难道你没看到路旁的停让标牌和路上的减速标线和停车线吗?”“看见啦!但我不能因为路上有斑马线而前面车走我不走啊!谁知道前面的车突然停了下来。再说了,别的车不也有停在斑马线上的时候吗……”这名中年男子似乎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
这时,不远处的民警高驰走了过来:“先生,你把车停在斑马线上有错没?”男子答道:“有错。”“有错承认不就得了吗?”违法司机一时语噎。最后,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将其放行。
行人路边苦等不敢贸然过街
9时50分,记者随民警来到位于沈洲路大南交通岗西100米左右的一处斑马线。一名横过马路的中年女子被来往的机动车夹在马路中间,进退不得。她告诉记者,自己经常走这条马路,从来没有司机给停车或减速让她先走。
这时,一名年近五旬的男子来到斑马线处,想自北向南横过马路,可眼前疾驶而过的车辆,让这名男子不敢贸然迈步过街,直到东边大南街路口的信号灯变成了红灯,车辆全部通过斑马线后,该男子才走到马路对面。记者上前拦住这位男子:“先生,你为什么要一直站在路边,直到没有车时才过街?”“车速太快。”“你没看到路边的停车让行标牌吗?”“看到了,可是谁给你让啊?”
明知应该让行偏偏选择违法
大约过了10分钟,在同一路口斑马线处,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辽AW5310的红色夏利轿车停在斑马线处,刚刚在马路中间等候过街的几名行人只好从他的车旁绕了过去。
民警示意男青年将车停在路边。打开车门,民警问道:“你知道为什么让你停车吗?”“知道,我的车停在斑马线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在斑马线处发现行人过街应停车让行,停车时不能压斑马线,可你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呢?”“我这不是打电话没看见吗?民警同志,我错了,下回改还不行吗?”男青年一脸诚恳。
这时,手拿采访本的记者横过马路走向马路另一边的民警。一辆机动车在记者面前停了一下,司机摆手示意记者先走。这是在近两个小时的采访中记者发现的唯一一名停车让行的司机。本报记者吕良德UU77斑马线前该让不让被查处
司机认错 以后一定注意!
本报讯11月8日9时18分,出租车司机刘某和姜某驾车行驶到和平北大街联通公司门前的十字路口,两车几乎同时驶上斑马线。几名欲过马路的行人因此收回各自的脚步。当两车被交警拦下时,刘某和姜某还是一脸的茫然。只见刘某的嘴唇分明还在嘟囔着:“我咋的了?”
“刚才您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在行经斑马线时不但没有停车、避让行人,还将车子停在斑马线上。”和平交警二大队民警赵海涛指了指斑马线前方,那儿立着一块鲜明的“避让行人”指示牌:“你们看见它了么?知道在斑马线上,行人有优先通过的权利么?”
“看见了!”“我知道!”两名司机忙不迭地点头。刘某说:“这路口不是没有红绿灯么,我看前面那辆车开过去了,我就也跟着往前开了!”记者发现,在这个路口许多司机对行人都采取“不注意”的做法。尤其是在这个路口不过100米远的地方,有个设有交通信号灯的大岗口。当车流量大时,这一方向的红灯会让等待的车流一直排到这个小路口上来。为此,交通部门特意在小路口斑马线前的路面上画上停止线和“停”字,路边同时立上“避让行人”指示牌。可司机们不是“嗖”地开过去,顺便吓唬行人们往回蹦,就是站在斑马线上等红灯,让大批行人在车缝里钻。“您老怎么不过马路啊?”记者问一对在斑马线上站了四五分钟的老夫妇。“我得等车都过完了,我才能走啊?”“您知不知道在斑马线上走,车得给您让道?”“听说过,从来没遇见过……”话未说完,老两口喊着“赶紧,赶紧!”往马路对面跑。此时,路口上无车通过。
当违法司机刘某得知自己因此会受到“罚款100元钱,记2分”的处罚时,惊呼:“我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个受过罚啊!没有避让行人是我不对,真是我错了!以后一定注意!”两人最终表示,今后一定遵章守法,避让行人。但刘某还是表示无奈:“这个就得靠管理。要不我真要是停下来了,我后面的司机说不定还得骂我‘你傻啊’!”
9时28分,驾驶辽AP5716车的郭树军,在斑马线前停住车轮。他说自己一直是这样做的,“这也是每个司机都应该做的,靠自觉。既是尊重行人也保证自己的安全。”(靖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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