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坐牢两年 被告就不赔钱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只要杨某点头,赔偿之后,他就能免除两年刑期。可是他却认为,老板欠工资在先,打伤人也不怪他,就是不同意赔偿。昨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杨某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到工厂打工被拖欠俩月工资
杨某是二道区四家乡四家村人,1971年出生,为了维持家里的生活,赡养年近8旬的父母,2006年初,他来到王某的大理石加工厂打工,两人讲好了工资后,杨某连续工作了三个月,他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可后两个月的工资,老板王某迟迟未给支付。
他多次向老板索要,也没有拿到工资,杨某找到劳动仲裁部门。2006年4月18日,杨某和老板娘姜某来到二道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部门表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相互协商。杨某提出:开始讲好的第一个月1500元,以后每月1700元,共欠两个月工资,而姜某所说工资每月要比原来的少了几百元。双方在工资数额上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一气之下方砖砸伤老板娘
本打算改天再协商,两人出了仲裁委员会的门就开始争吵,杨某一气之下拽倒姜某,并捡起路边的方砖砸向了姜某头部,附近的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并将姜某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
经过医院诊断,姜某为急性颅脑损伤,前颅窝底骨折、右眶上壁骨折、右颞骨骨折。头部伤构成轻伤。2006年9月26日,姜某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杨某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等费用4万元。
原告同意调解但索赔2.5万
昨日14时许,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一直沉默,他的代理律师代其发表辩论意见:首先向姜某表示歉意,但他提到是由于姜某的丈夫拖欠工资引起此事的。杨某的父亲今年76岁,母亲今年80岁,两位老人身体都不好,并且常年生病,杨某是个孝子,为了给父母治病,他才急迫地要钱,由于一时冲动,才将姜某打伤。希望姜某给予同情,也希望审判长酌情判处杨某。
法庭辩论结束,到调解阶段,姜某同意调解,但要求杨某最低赔偿2.5万元。
被告拒绝亲属帮忙坚持不赔钱
杨某的代理人积极与姜某协商,但杨某只说一句话:“不赔,一分也不赔,我宁可坐牢!”此时,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双方讨论赔偿数额,杨某的侄子答应为他垫付2.5万元。审判长再次询问他,是否能达成调解,杨某却固执地表示,姜某要是不欠他工资,他也不会打人。他坚决地摇头说不赔钱!杨某76岁的老父亲也来到法庭,他哭着去拽儿子,却说不出一句话。
昨日14时30分许,法院进行宣判:杨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