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8日发布的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形成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
纲要称,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等。
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 |